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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嘉慶二十四年何德興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契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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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何德興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契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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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何德興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契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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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何德興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何德興等2人

立契人:何德興、仝侄淶水, 林安邦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19~1819

長:55 x 寬:83 (cm)

立杜賣盡根田契何德興仝侄泮水有承祖父遺下鬮分應淂水田三叚內二叚坐址在磺坑赤嶺頂第一叚各為大片上份東至溝併路西至崁下大路南至林家田北至何家田第二叚各為小片下份東至何家埔墘西至路併圳南至橫路北至林家田又一叚址在磺溪墘路下者為上份東至路西至林家田及圳南至磺溪墘北至橫圳以上三叚水田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併帶公埤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納大租谷二石五斗二升今因乏銀別創愿將三叚水田出賣先問房親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林安邦前來承買三面議定值時佛番銀以拆紋庫銀四百零三兩其銀即日仝中見照數交興等親收足訖其水田三叚即照四至界址踏明盡付買主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062

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何德興等2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何德興、仝侄泮水,有承祖父遺下鬮分應淂水田3叚,內2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磺坑赤嶺頂,又1叚址在磺溪墘路。3叚水田,帶公埤圳水,年納大租谷2石5斗2升。因乏銀別創,將3叚水田出賣與林安邦,交易金額為佛番銀,以拆紋庫銀403兩。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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